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党校教师为集团公司“机关大讲堂”授课
信息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3-21 阅读次数:
3月16日,在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的第52期“机关大讲堂”上,集团公司党校校刊编辑部副主任陈颖应邀作了题为“公司制改革与《公司法》”专题讲座。集团公司直属机关近50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
实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公司制改革就是把原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注册的国有企业改为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厘清了总公司和铁路局集团公司的管理关系,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公司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能够有力促进铁路由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变,是消除制约国铁发展体制弊端、实现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市场经营型企业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
(呼和浩特集团公司党校 胡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