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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党组出台 《关于进一步提高铁路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铁路科学发展的决定》

信息来源:人民铁道报 2012.06.22     作者:张依     发表时间:2012-06-25     阅读次数:

  本报北京6月21日电(记者张依)为进一步增强铁路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铁路科技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实现铁路科学发展提供科技支撑,铁道部党组日前出台 《关于进一步提高铁路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铁路科学发展的决定》,明确 “十二五”期间铁路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重点工作和基本要求等内容。
  《决定》指出,铁路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是:以科技创新作为铁路现代化发展的根本动力,以科技发展作为保障铁路安全的重要手段,按照实现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深入贯彻国家 “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紧密围绕运输安全、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等需求,依托重大项目,瞄准关键技术,强化基础理论研究与实验平台建设,加大自主创新力度,规范科技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铁路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增强铁路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我国铁路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十二五”期间,铁路科技发展总体目标是:坚持自主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以安全为前提、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构建完善客运高速、便捷,货运重载、快捷,速度、密度、重量合理匹配,高新技术与适用技术并举、不同等级技术装备协调发展的我国铁路技术体系。努力在三个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一是在铁路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二是在核心技术研发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三是在构建统一的技术平台及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到2015年,我国铁路总体技术水平在保持位居世界先进行列的基础上,部分关键技术领域达到世界铁路领先水平。
  为实现上述目标, 《决定》强调,“十二五”期间铁路部门将通过重点推进八个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实现我国铁路科技保障安全的能力全面增强、高速铁路技术体系日趋完善、重载铁路成套技术水平明显提高、铁路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显著提高、铁路机车车辆总体技术水平明显提升、铁路工程建设技术水平再上新台阶、铁路运营管理技术水平大幅提升、铁路科技创新基础更加坚实。铁道部要求各单位要突出把握好四项基本要求,即注重系统化、坚持自主化、加快信息化和推行标准化。
  按照中央关于政企分开的要求,《决定》要求各单位研究适应铁路体制机制改革的科技创新机制,完善支撑铁路科学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在技术创新中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科研院所的骨干和引领作用,高校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政府的规范、监督、协调和指导作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科技资源,进一步形成科技创新合力,为全面增强铁路科技创新能力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决定》还就强化科技管理,促进铁路科技创新作出部署,号召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科技投入,加强科研管理,规范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研究实验平台建设和开放共享,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研信用制度,为推进铁路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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