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2013年03月05日 作者: 发表时间:2013-03-05 阅读次数:
由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178人,出席17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会议首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的主持下,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主席团常务主席的职责是: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可以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可以就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应当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推选确定后,吴邦国请各位主席团常务主席到主席台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走上主席台,吴邦国与他们一一亲切握手致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解放军代表团负责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科技、社会科学、教育、文艺、卫生、体育、侨界、宗教界的代表以及工人、农民、解放军、武警、基层的代表,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代表。李建国当选为大会秘书长。
预备会议通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共有16项。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每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