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门户数据备份

时政要闻

您的位置: 首页 > 旧门户数据备份 > 时政要闻 > 正文

习近平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出重要指示 李克强就推进这项工作作出批示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2013年10月10日     作者:     发表时间:2013-10-10     阅读次数:

  新华社杭州10月9日电 2003年以来,浙江在全省农村开展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取得明显成效。最近,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各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习近平的指示精神,中央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浙江经验,并组织召开现场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会议专门作出批示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载了亿万农民的新期待。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10月9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就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作出部署。他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


上一条:李克强:推动中国—东盟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全方位合作 续写...
下一条:李克强接受东盟国家媒体联合采访